各学院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、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,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《天津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》(津理工学生〔2012〕92号),现就做好我校2018-2019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
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6-2018级本科生个人及学生集体,且在本学期规定时间内(9月6日以前)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(my.tjut.edu.cn)完成注册,符合《天津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》(津理工学生〔2012〕92号)规定的评审条件,均可提出申请。
二、评选内容:
1.本次将评选出校级先进集体、校级优良学风集体,人民奖学金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“理工之星”优秀学生干部,名额参见《天津理工大学2018-2019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2.本次还将评选出 “理工之星”优秀集体、“理工之星”研究与创新类和“理工之星”文体活动类奖学金,学生个人奖和集体奖各10名。
三、时间安排:
时间 |
事项 |
具体工作 |
8月29日-9月6日 |
综合测评 |
学院进行学生综合测评,并将综合测评成绩录入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|
9月7日-9日 |
学生申请 |
学生本人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学金申请,开始时间为7日上午8:00,结束时间为9日晚10:00,逾期将不再接受学生申请 |
9月10日-11日 |
学院初审 |
学院辅导员进行初审,学院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 |
9月13日-16日 |
学院公示 |
学院公示初评结果,公示期3个工作日 |
9月17日 |
材料报送 |
各学院将校级奖学金花名册报学生处 |
9月17日-20日 |
学生处审定 |
学生处汇总、审定 |
9月23日-9月27日 |
学校公示 |
学校公布最终结果,公示期5个工作日 |
如上述时间安排与国家级、市级奖励评定时间发生冲突,将做相应调整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选要求及其他:
1.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,严格按照《天津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》要求,落实评优工作。特别是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,学院通过公告栏、网站等宣传途径进行公示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
2.学院应成立由负责教学工作、学生工作的领导、教师、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要求,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3.学生个人奖项应由本人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;校级先进集体、优良学风集体由辅导员提交申请,将不少于800字的申报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,辅导员需将集体奖励的报名表(见附件3)一式两份报学生处;“理工之星”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奖学金将开设专项评审会,评审会开设时间另行通知。
4.学院在校级奖学金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,须将人民奖学金、“理工之星”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集体、优良学风集体花名册(见附件6)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,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盖院公章后,统一报学生处。
2019年8月29日